1.指因修史而周纳成的狱案。《痛史》有《庄氏史案》。 2.历史定论。
1.汉代大史学家太史公司马迁和班固的并称。
1.历史记载的代称。指史册。 2.指修史之笔。 3.指执史笔之人,史官。 4.史家记叙史实的笔法。
1.史书。
也称“乙部”。中国古代图书分类名称。四部的第二部。收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分为正史、古史、杂史、霸史、起居注、旧事、职官、仪注、刑法、杂传、地理、谱系、簿录十三类。《四库全书》分为正史、编年、纪事本末、别史、杂史、诏令奏议、传记、史钞、载记、时令、地理、职官、政书、目录、史评十五类。
1.修史的才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