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书写狱词。指作案牍文书或作判决词。
1.旧时上等妓院名号之一。
古代教育机构。始于唐代。原为修书、校书、藏书之所,后才用于讲学。一般在蒙学之上,有的是本地、本省的最高学府。提倡自由讲学,采用个别钻研、相互问答、集众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方法。讲习内容以儒家经籍为主,也有专攻武学、医学者。清末废科举,书院改为学校。
1.古代观察天象以占吉凶,并加以记录。语本《左传.僖公五年》:"公既视朔,遂登观台以望,而书,礼也。凡分﹑至﹑启﹑闭,必书云物,为备故也。"杨伯峻注:"云物,古有两义。《太平御览》八引《左传》旧注云:'云,五云也;物,风﹑气﹑日﹑月﹑星﹑辰也。'是分云﹑物为二。然《周礼.春官.保章氏》云:'以五云之事辨吉凶﹑水旱降丰荒之祲象。'郑众﹑郑玄皆谓云物即云色。五云之色者,青﹑白﹑赤﹑黑﹑黄五色也。杜注亦云:'云物,气色灾变也。'其义亦同两郑,是以云物为一。盖古礼,国君于二分二至及四立之日,必登台以望天象(或日旁
书信:客从远方来,遗我一书札。
书房:整天在书斋里看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