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著述的体例。
⒉ 旧时律书的首篇,犹今之总则,包括刑名与体例。
引晋 范宁 《<穀梁传集解>序》:“於是乃商略名例,敷陈疑滞,博示诸儒同异之説。”杨士勋 疏:“商畧名例者,即 范 氏别为畧例百餘条是也。”
引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律之名例,非正文而分明也……法律中诸不敬,违仪失式,及犯罪为公为私,藏入身不入身,皆随事轻重取法,以例求其名也。”《唐律疏议·名例》:“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体例……故以名例为首篇。”
1.阴间的官吏。
1.日历。因蓂荚的更换而知月日,故名。
1.名称与道理。 2.特指魏晋及其后清谈家辨析事物名和理的是非同异。
1.名位与利禄;名声与利益。
1.鸣叫。
1.严明的治理。 2.明显的道理。 3.说明道理。 4.明察事理;懂道理。
1.犹良吏。
清明秀丽:田野里一片明丽的春光。
1.明慧爽利。
1.谓立为螟蛉子。犹过继。
名例的意思解释、名例的拼音怎么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