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左传.文公十三年》载:晋大夫士会奔秦,晋恐士会为秦所用,就派魏寿馀到秦策动士会回晋。士会离秦时,秦大夫绕朝"赠之以策,曰:'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适不用也。'"杜预注:"策,马檛。"后即以"赠鞭"喻策马快行。
1.送别时以物品或诗文言词等相赠。
1.奖品。
1.《左传.文公十三年》载:晋大夫士会奔秦,晋恐士会为秦所用,就派人招他回国。士会离秦时,"绕朝赠之以策,曰:'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适不用也。'"孔颖达疏引服虔曰:"绕朝以策书赠士会。"后即以"赠策"谓致送书信或临别赠言。 2.《史记.扁鹊仓公列传》载:秦穆公曾七日而寤,寤之日,对公孙支与子舆说,曾见天帝,天帝告以晋国将大乱等事。公孙支书而藏之,是为秦策。后用"赠策"谓天授其旨意。
1.赠送以示酬劳的东西。酬,同"酬"。
1.《礼记.檀弓下》:"子路去鲁,谓颜渊曰:'何以赠我?'……﹝颜渊﹞谓子路曰:'何以处我?'"后以"赠处"为朋友分别时互赠勉励之言的典故。
1.《西京杂记》卷五﹕"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士所推﹐上为贤良。国人邹长倩以其家贫﹐少自资致﹐乃解衣裳以衣之﹐释所著冠履以与之﹐又赠以刍一束﹑素丝一襚﹑扑满一枚﹐书题遗之曰﹕'……此自少之多﹐自微至着也﹐类士之立功勋﹐效名节﹐亦复如之﹐勿以小善不足修而不为也。'"后以"长倩赠刍"为勉励他人从小善做起之典。
1.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"赠"。
1.见"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