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[  qín bānɡ xiàn  ]
  • ㄑ一ㄣˊ ㄅㄤ ㄒ一ㄢˋ
  • DWT DTB PTF (1907-1946)

秦邦宪的意思详解

词语解释

⒈  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。又名博古,江苏无锡人。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6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。1930年回国,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。1931年9月起任中共临时中央主要负责人,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。在其担任党和红军主要领导人期间,积极推行王明“左”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,使红军在第五次反“围剿”战役中失利。1935年遵义会议后被取消中央总负责人职务。1936年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参加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。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,新华通讯社、《解放日报》社社长。1946年4月8日,因飞机失事遇难。

秦邦宪词语接龙

  • 1、1.法纪。
  • 2、1.某些国家中的军事政治警察。采取军事组织形式,在国家内部和军队内部执行警卫﹑维护军纪和秩序等任务。
  • 3、1.刑部。
  • 4、1.上司裁定。
  • 5、1.古时中央机构中掌管监察的部门。
  • 6、1.古代中央监察机关的首长。如秦汉以来御史台中的御史大夫﹑御史中丞,明清都察院的都御史。
  • 7、1.犹宪驾。
  • 8、1.指御史。 2.宋代指提点刑狱,即后之按察使。
  • 9、1.法律,法典。 2.法式;典范。
  • 10、1.御史弹劾所用的简牍。
  • 11、1.法度。
  • 12、1.旧时用以称上司审断的敬词。
  • 13、1.旧谓上司的恩惠。
  • 14、1.《周礼》所载违犯市场禁令的最轻处罚。即将其犯禁罪状悬于市门公布之。
  • 15、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。规定该国的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、国家机构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。在该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。我国先后在1954年、1975年、1978年和1982年制订过四部宪法。1982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,后来又有修改补充。
  • 16、1.法式,典范。
  • 17、1.写有法规律令的版册。
  • 18、1.法令﹑禁律。
  • 19、访1.上司的访察。
  • 20、1.御史台。
  • 21、1.法纪;法度。
  • 22、1.御史台或都察院所属的官员。因掌持刑宪典章,故称。 2.主持历法的官员。
  • 23、1.法规。
  • 24、1.犹法则。

秦邦宪的相关查询

秦邦宪的意思解释、秦邦宪的拼音怎么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