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官制用语。谓在候选人员中挑选分发任用。
⒈ 清 代官制用语。谓在候选人员中挑选分发任用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汉员遴选》:“乾隆 十七年议准, 福建 原属边远,兼属海疆,遇有需人之时,由该督抚具题请旨拣发。”
1.谓削发为僧尼。 2.修剪头发;理发。 3.指头发与耳根齐的女子发型。
1.砍伐;割刈。 2.削除;伐灭。
1.宋尚书省负责检查执法之事的部门。
1.低价发卖。
1.犹伏法。
1.亦作"奸法"。 2.谓因法作奸。
1.谓才识低劣贫乏。
为加速林木生长或为防止病虫害等,有选择地砍伐部分树木 。
数学中的一种运算方法。最简单的是数的减法,即从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的计算方法。
1.困乏。
拣发的意思解释、拣发的拼音怎么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