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宋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⒉ 指做佥判官。
⒊ 签名并作判词。
⒈ 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 宋 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引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, 张子韶 为僉判。”《警世通言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》:“﹝ 王安石 ﹞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……转任 扬州 僉判。”
引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访友》:“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,蒙恩召直史馆。”
引明 袁宏道 《与倪崧山》:“大约手疲於僉判,眼疲於簿领。”
1.犹牵缠。 2.牵拉。
1.宋代各州﹑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﹐简称"签判"。掌诸案文移事务。
1.潜藏蟠伏。
1.形容相貌美好,神态俏丽。语本《诗.卫风.硕人》"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"。
佥判的意思解释、佥判的拼音怎么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