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朝对文武臣转官的规定。
⒈ 宋 朝对文武臣转官的规定。 宋 洪迈 《容斋续笔·宰相爵邑》:“是时, 婺相 以(国公)食邑过二千户为辞。
引寿皇 遣中使至 迈 所居宣示,令具前此有无体例,及合如何施行事理,拟定闻奏。遂以邑户无止法復命,乃竟行下。”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入仕》:“﹝止法﹞:谓如文臣转中大夫,直候职及侍从格,方许转太中大夫。若执政,转至金紫光禄大夫,直候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。又如武臣,转至武功大夫,若有军功,方许转行右武。餘人以三官比转一官。又如捧香只转至训武郎,年劳只转至承直郎之类。”
1.揭露。
1.谓头发竖起。 2.谓额上毛竖起。
1.谓使法制完善。 2.谓至高无上的法律。 3.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。
1.发指。形容愤怒之极。
1.弹奏乐器时手指动作的原则和方法。 2.中医针灸捻针之法。
1.智术能法。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。
1.拨付发给。
1.谓为人作媒。
1.执行或执掌法令。 2.执法的官吏。王莽时曾改御史为"执法"。 3.星名。
1.处罚。
止法的意思解释、止法的拼音怎么读?